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开展之年,周口市民政局完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求突破,积极主动地打好应对危机与挑战这场硬仗,保持了民政事业平稳较快发展。他们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统筹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全面提升了各项工作在全省的位次和影响力。
——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民生,是党和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市民政局继续完善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和改善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一是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对象年集中供养标准,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截至上半年,我市共认定城市低保对象51445户125812人,划拨资金10616万元人均月补差标准不低于130元,按月进行足额发放,确保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全市共认定农村低保对象215215户,466514人农村低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由2008年占全市农业人口的3.3%,提高到现在的4.5%。月补差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在发放上,实行一卡通发放,全市已发放农村低保金9800.78万元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二是落实分类施保措施。对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高龄老人和儿童,以及缺乏劳动力的家庭、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等,提高补助水平,给予重点关照。三是加强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经过近3年的努力,我市敬老院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共有五保对象63088人,其中已集中供养24980人,集中供养率为40%。1~6月份共发放五保对象供养资金4420万元。全市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2008年不低于1400元提高到了16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1100元,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四是依法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充分发挥救助管理站职能,依法救助返送流浪乞讨人员。
——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的意见》,召开了全市双拥模范城(县)表彰大会,命名了8个市级双拥模范城(县),表彰了46个拥军优属先进单位和25个拥政爱民先进单位,25位拥军优属先进个人和26位拥政爱民先进个人。周口市、沈丘县、西华县、鹿邑县又被命名为省级双拥模范城(县)。
——加强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灾害救助能力。完善灾情信息系统,健全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灾害管理体制。市、县、乡制定了自然灾害救助预案,形成上下对应、相互衔接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完善了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值守机制、应急联动机制、灾情信息收集处理机制和灾情会商机制;加强了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健全应急采购机制。同时,加强了救灾款物管理,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果。
——积极发展社会福利,改善和提高了孤老、孤儿、孤残人员的供养水平。市民政局加快发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农村孤儿全部纳入五保供养,对所有城市孤儿实行全额低保救助提高养育质量。健全残疾孤儿手术康复长效机制,为福利机构中具有手术适应症的孤儿实施康复手术。加强艾滋病致孤人员救助工作。落实救助政策,完善艾滋病致孤儿童养育模式,新建、改建一批“阳光家庭”,切实安排好他们的生活,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截止到6月底,全市累计发放艾滋致孤人员救助资金145.44万元。重视福利彩票发行工作,为福利彩票发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为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筹集更多的资金。截至8月底,销售彩票4334.69万元。
——全面落实和完善拥军优抚安置政策,保障和维护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目前,全市重点优抚对象46036人。市民政局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完成了全市各类优抚对象提高标准的工作任务。全市重点优抚对象人均提高标准为30%,国家共投入我市提高标准的经费为498万元,目前已全部落实到位。完成了全市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县(市、区)均出台了医疗保障文件和实施办法。优抚对象抚恤金实行了一卡通社会化发放。投入100多万元,对部分烈士陵园进行了改造和维修。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为社会保障提供有力支持。继续组织开展好“扶贫济困一日捐”活动,为慈善救助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年上半年,我市“扶贫济困一日捐”活动募集善款713.7万余元;白内障复明工程进展顺利,截至8月25日,已为9035名贫困白内障患者成功进行了手术。加强慈善联谊,积极引进公益救助项目,拓展了慈善救助范围,让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共享社会进步、改革发展成果。
——积极推进城乡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筑牢社会稳定基础。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完善社区功能,深化和谐社区示范活动,提升社区建设工作水平。依法开展第三届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4月至6月,我市在125个社区居委会开展了第三届换届选举。通过换届选举,社区干部结构进一步优化,夯实了基层政权基础,社区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抓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农村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和治安设施,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健康开展。完善了村(居)民自治。努力提高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落实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好了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后续工作,组织开展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培训工作。
——加强和改进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该局积极稳妥地做好区划调整工作,加强了行政区划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及时整理上报了鹿邑县观堂、张店乡改镇有关资料;协调省民政厅批准淮阳白楼、王店乡进行改镇;收集整理地名数据库资料56000条。积极稳妥地推进县政府驻地城关镇改建办事处工作,完成了县级政府驻地地名设标任务。适度开展撤乡建镇工作,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继续推进地名数据库建设,市、县两级正积极开展地名信息的录入、审核和集成工作。认真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加强界桩管护,依法调处边界纠纷,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积极稳妥地推进殡葬改革,巩固和提高火化率。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抓好试点,示范带动,确保殡葬改革的健康顺利发展。深入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我市两个婚姻登记点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全市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
几年来,市民政局在局长许益新的带领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恪守“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预定工作安排,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狠抓落实,整体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建设、行风建设等方面在全市考核中名列前茅。连续两届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被评为“党委系统信息调研工作先进单位”、“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责任目标完成优秀单位”、“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先进单位”。(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