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表彰奖励在科技创新中做出杰出贡献的科技人员,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建设创新型周口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周口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奖励办法》,市政府将于近期开展重大科技贡献奖评选活动,重奖为我市科技事业和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
一、推荐、评审原则
为了维护科学技术奖励的严肃性,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的申报、推荐、评审、授予,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本次评选采用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团体推荐等形式,凡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申请。
二、奖励范围
(一)在科学技术研究领域取得突破或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重要建树的。科学技术研究领域取得突破或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重要建树是指科技工作者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或者重大发现,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引起该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对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特别重大的贡献。
(二)在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出了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创造出了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是指科技工作者在科技活动中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取得系列或者重大技术发明,并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引起该领域技术的跨越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变革,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促进周口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特别重大的贡献。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周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奖励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申报评选的日常工作。
周口市重大科技贡献奖是周口市人民政府科技奖项最高奖。每年评选名额2名,每人奖金50万元,主要奖励在农业、工业第一线或为工农业生产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欢迎广大科技工作者踊跃参加。推荐申报材料于1月15日结束。
联系人:李宝印 王 旭
联系电话:0394-8277599
电子邮箱:zkkjcg8277599@163.com
周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
201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