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去年以来,鹿邑县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为契机,本着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城乡协调、整体提升的原则,深入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县城乡环境质量得到提升。
抓组织领导。该县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拨付专项工作经费,细化工作方案,为开展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抓舆论宣传。采取发放倡议书、在政务(村务)公开栏张贴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召开村民动员大会等方式,大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使群众知晓率达到100%,激发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抓目标责任。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逐级细化,与100余个单位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各单位、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的门前“四包”责任区,明确“四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力推动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快速、有效、扎实开展。
抓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专门从各单位抽调不同层面的工作人员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督查组,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定期深入全县各乡(镇)明查暗访。
抓资金投入。投入500多万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县城添置垃圾桶200个,果皮箱50余个,规划了行车道、停车道,刷白了人行道树木,新购买了垃圾清运车和洒水车。
抓集中治理。组织机关干部职工、乡村干部、 部队武警官兵、社区居民和个体工商户全力投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中,动用各种环卫车辆60余台次,在县城和城郊结合部开展了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
(陈海棠 古伟 闫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