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成功实践
□记者 卢好亮 通讯员 徐汝民
“本次参选人数共49人,丁守奇28票,得票数超过应到代表的半数,票数最高,当选为丁老家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丁敬喜27票、丁守良26票,票数过半,当选为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3月17日上午10时许,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选委会主任丁永军庄严宣布,郸城县新城办事处丁老家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成立。这次选举大会的圆满召开,拉开了该县全面推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序幕,吹响了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廉政建设的嘹亮号角。该县成功探索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路子。
创新廉政思路
近几年来,郸城县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和方法,积极探索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先后实施和推行了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制度、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建立完善了县、乡、村三级纠风制度,创作编辑了在全省发行的廉政漫画口袋书,精心编织党风廉政建设网络。
最近,该县根据省、市纪委文件精神,结合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经验实践,迅速行动,创新思路,将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村(居)纪检小组等村级监督形式有效整合,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为村级常设监督机构,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负责对农村事务和干部行为进行监督。该县县委书记刘占方说,推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在农村形成以党支部为核心,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村务管理和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机制,保证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为建设廉政、文明、和谐、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了坚实基础。
精心组织部署
为保证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推行工作的顺利开展,该县研究制订了实施方案,县委书记负总责,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负直接责任,村党支部书记负具体责任,明确规定推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具体工作由县纪委牵头,民政部门组织实施,成立了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宏任组长,纪检监察、组织、财政、民政、农业等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广泛宣传发动
为让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明白、熟悉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参与的广泛性,该县采取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播放专题节目,刷写墙体标语,悬挂过街横幅,召开广播大会,发放宣传单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程序、工作职责、任职条件和考核办法,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依法有序选举
为保证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该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文件规定,严格选举程序,把好“三个关口”,确保选举依法有序进行。首先是严格提名程序,把好候选人的提名关。该县统一印制了提名表,采取召开党员会和群众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实行党支部提名、代表联名推荐和自荐的方法,推选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其次是严格考核程序,把好候选人的考察关。由各乡(镇)纪委牵头成立考察组,统一制定考核表,建立候选人档案,严格对照任职条件,对初步候选人逐人逐项考察,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从初步候选人中取消候选人资格,确定正式候选人。其三是严格选举程序,把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关。该县统一制定了选举办法、会议议程、会议主持词,统一印制了代表证、选票,确保选举程序依法有序。
建立保障机制
为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积极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实现监督工作制度化,该县制定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章程》,明确规定了村务监督的内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建立了学习培训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由乡(镇)纪委直接管理、培训和考核。该县还率先尝试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把监督委员会成员工资纳入县财政预算,享受同级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补助标准,做到有办公场地、有办公设施、有牌子、有印章、有工作制度、有会议记录。
目前,该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正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居委会)全面展开,廉政新风伴随着和煦春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荡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