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15日,川汇区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大会,卫生部门通报了今年新农合政策的新变化,提出了落实这些政策的具体措施。
今年是深化医改的启动年。为了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医改给他们生活带来的变化,享受到更多的实惠,区新农合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工作要求,对今年新农合实施方案进行了调整 。一是筹资标准有所增加。自2010年开始,全国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其中居民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缴费30元,各级政府补助120元,2011年筹资标准仍然不变。二是补偿标准有所提高。随着筹资标准的增加,补偿标准也随之调整。参合居民年度个人累计补偿封顶线从3万元提高到6万元;参合农民门诊补偿从20元提高到30元;市级住院起付线由800元降到600元;市级以上住院报销比率由45%提高到50%。三是对妇女婴儿的新增政策。农村孕产妇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计划内住院分娩平产实行限价免费(限价450元)。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计划内分娩婴儿,出生当年可享受参合母亲同等报销待遇,与参合母亲合计计算一个封顶线。四是对手足口病患者适当放宽药物使用和支付范围,保证重症患者及时得到救治。五是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基层部分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六是扩大新农合报补范围,严格控制不予补偿项目的使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不予补偿的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费用占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总费用的比例,乡级不得超过5%,区级不得超过10%。
为了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新政策带来的实惠,该区首先加大宣传力度,把政策讲清楚,消除群众疑虑,积极参合;其次, 明确参合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组织自愿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第三,规范筹资程序,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保证农民公平参合;第四,通力协作,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工作责任;第五,明确筹资时间,除外出农民工参合可以延长到2011年1月底以外,其余农民参合时间至今年10月31日止。卫生部门围绕农民参合,重点在加强自身管理和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上下工夫,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参合农民的利益。
会议还通报了去年和今年1月份到8月份全区新农合运行情况,表彰了一批新农合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政府和各乡办签订2011年新农合筹资目标责任书 。区领导安红月、王书晨、王崇山等出席会议。(李守伟 杨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