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东
近年来,全国各地新农村建设层层搞试点、方方面面搞试点。不少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交通发达,楼房林立,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前往参观的领导和村民一拨接一拨,煞是热闹。但是,其他非试点村却冷冷清清,路还是那些凹凸狭窄的老路,房子还是那些陈旧斑驳的老房,少见领导探访。
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无疑是必要的。但一些地方办“试点”,不是着眼于推进全局,而是把“试点”当“盆景”。有的把城边、路边、经济条件好的村庄作为试点;有的只顾忙碌于那些能够立竿见影、彰显领导干部政绩的“盖新房、修马路、刷墙壁、立标牌、搞卫生”等工作。为了尽快见成效,资金往试点投,干部往试点派,政策朝试点倾斜,有限的资源过分集中在少数试点上,于是就造就了一批“好是好,就是学不了”的典型,让别的非试点村望而兴叹。这种顾此失彼,在“点”上越位、在“面”上缺位的做法,有违试点示范的初衷。
建设新农村是一项庞大的“惠民工程”,是从根本上破解“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强调“协调建设,和谐发展,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平衡发展”的思路,抓好“以点带面”,共同发展。只有坚持“以点带面”和“点面并重”,通过加强分类指导、统筹兼顾,形成“先进促后进,落后赶先进,同心同德谋发展”的局面,才能使新农村建设沿着稳步健康、科学发展的轨道整体推进、均衡发展。要让“试点村”切实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好样板”和“领头雁”,避免把“惠民工程”人为搞成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的意义,就在于它的可借鉴性。选择什么样的试点、树立什么样的典型,要充分注意其代表性和今后在面上的可参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