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普淑娟 通讯员 安琪 李飞)“通过谈话,及时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工作思想进步的给予勉励,有不良倾向的给予警示,遇到挫折时帮助解决,有轻微违纪时给予警诫……通过实行谈话制度必将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反腐败建设,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打造一片廉政空间。”近日,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禹星轸说起谈话制度时满怀信心地对记者说。
据了解,从今年9月26日开始,市检察院制定并实施《周口市人民检察院谈话制度(试行)》,旨在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推动“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这项谈话制度主要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基层院检察长、市院机关在编工作人员及抽借调工作人员为谈话对象,分一般性谈话和廉政性谈话两种谈话形式。谈话内容包括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思想作风、社会交往4个方面。一般性谈话定期进行,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与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的谈话,每半年进行一次;市检察院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的正副职的谈话,每季度进行一次;市检察院部门负责人与所属部门工作人员的谈话,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廉政性谈话不受时间的限制,发现干警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在工作中遇到挫折时,民主测评中群众反映有较多问题时,及时进行廉政性谈话,给予适时的提醒和警诫。
谈话制度实施一个多月来,通过领导与同志谈心,检察干警的工作作风、思想作风、生活作风都开始发生悄然转变,一些有着这样或那样小问题的干警也开始注意改变自己的形象了,诸如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散漫、效率不高,敷衍应付等现象越来越少了,谈心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正在全市两级检察干警中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