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选拔任用干部既要看才、更要看德,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生活当中,老百姓评价领导干部优秀不优秀,首先看的是人品。事实也表明,许多干部的堕落沉沦就是从道德缺失开始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德”已不再是个人的问题,已经成为党用人的第一要求,要以德为先培养干部、考察干部、任用干部。
领导干部“德行”考评的现状
当前,无论是探索中的公开选拔干部,还是传统的委任提拔干部,“德”的考核往往被淡化,主要表现在:一是过程形式化。未能对德行考核目标进行准确的层次与类别划分,常常将主要考核目标与次要考核目标混杂在一起,把德行考核看成软任务、软指标,只注重对考核对象违法违纪问题的掌握,忽视了对干部德行情况的了解。二是手段单一化。对干部德行的了解主要是通过被访谈人的口述,导致意见搜集面窄、意见征集不全面,只能对干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重点关注。三是效用平淡化。在实际考核过程中,德行考核功能发挥欠缺,未能真正做到“以德选人”,其作用逐渐被实绩考核替代,未能体现“以德为先”的指导思想。
创新“德行”考评机制的思路
科学设置考核目标。首先,参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八荣八耻》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干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具体表现形式,将干部道德形象界定为政治责任感、事业责任感、社会责任感和家庭责任感,出台《领导干部德行民意考评表》,将“四个责任感”分别分解细化为多项二级指标,明确政治责任感考察干部的理想信念、理论素养、群众基础和廉洁自律;明确事业责任感考察干部的敬业精神、事业追求、公道正派和诚实守信;明确社会责任感考察干部的奉献精神、公众形象、居民义务、遵纪守法和环保意识;明确家庭责任感考察干部的敬老孝老、子女培养、夫妻关系、邻里关系和家庭风尚,从而构建起以“四个责任感”为框架、以20项具体指标为基础的干部道德考察评价指标体系。其次,采取肯定条件与否决条件互为补充的设置办法,将正面测评与反面测评结合起来,根据干部容易出现或已经暴露出的问题,专门将“政治立场不够坚定”、“理论水平较差”、“作风不实”、“自身要求不严“、“独断专行”、“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不良生活作风”、“不孝敬父母”、“溺爱娇纵子女”等10种“失德”情况纳入考评指标体系,并增设“反映领导干部突出问题的具体事例”、“对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两个栏目,从正反两方面对干部德行进行综合考评,通过正向测评加分、反向调查扣分,对干部德的专向考评结果进行量化得分,增强“察”德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多种角度立体考核。坚持八小时内考核和八小时外考核相结合,坚持单位内考核和社区邻里家庭内考核相结合,使德行考核走出机关,进入社区,跳出“工作圈”,跳进“生活圈”。
综合运用评价结果。合理运用道德评价结果,既有利于干部内敛德行,更有利于通过群众监督,匡扶干部品行、锤炼党性,促使干部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和行为习惯。首先公开评价结果。组织部门公布领导干部的道德评价结果,并辅以网上信箱、开通专门电话等方式,听取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其次对所有干部的考德结果向其本人进行反馈。对于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督促干部不失“德”,不废“德”。最后把干部道德设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高压线,实行一票否决。对于道德优良的干部要进行宣传表彰,在干部提拔任用时优先使用;对道德缺失或不足的干部,要进行警示谈话,限期整改;对道德败坏、造成影响的,将依据情节轻重,予以组织处理或移送司法机关。通过考核及对考核结果的运用,促使领导干部更加注重严以律己,珍重自己的人格,真正做到德才兼备、提拔使用,有德无才、培养使用,有才无德、限制使用,无德无才、坚决不用。
(作者单位:淮阳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