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区司法局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确保辖区的社会稳定,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
该局要求各乡办司法所和调委会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民间纠纷集中排查。排查以乡办调委会为中心,采取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化解到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对有上访的纠纷案件,司法所及时配合乡办信访办、稳定办,控制事态发展。及时为群众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其采用正常方式表达诉求。通过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辖区居民的法律素质,密切干群关系,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康志堂 王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