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川汇区物价检查所工作人员对周口市城区内商品房经营者的商品房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共有7家企业未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明码标价,物价检查所对这些企业逐一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樊葩菡 康志堂 杨光明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