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和朋友在饭店小聚,有人点了一盘油炸金蝉,立即引起了大家的兴趣,争相谈论自己对它的理解和认识。其他人的高见已记不清了,但有一人说它素有“唐僧肉”之称却令我难以忘怀。
金蝉,家乡人叫爬蚱,逮金蝉称为摸爬蚱。小时候,每到暑期,在夜色即将降临的时候,只要有人在大街上呼喊:“摸爬蚱了。”小伙伴们在家就坐不住了。有的胡乱扒几口中午的剩面条,有的拿个夹了芝麻盐的馍,还有的干脆饿着肚子就跑出来,趁着夜幕,跟着风中的热浪,嬉笑着,追逐着,三五成群结伴而行,奔向村庄东头的一片杨树林。到达后,四周突然变得寂静无声,大家迅速散开,打开手电筒,各找目标,这时放眼望去,那场面真叫一个壮观,到处是灯光闪烁,人影晃动。此时的爬蚱刚刚从潜伏的地下钻出来,黄褐色或淡红色的身上多有泥土,爬到树干或草尖上,只要被光柱照见,就成了囊中之物。要是小树,一道光柱可照大半部分,遇上大树,拿着手电筒转几圈才放心离去,惟恐漏掉一个。特别是雨后的天气,爬蚱最为集中,踩着泥泞的小路,一不小心,一个趔趄,弄得满身泥水。爬蚱被一只只小手从树上抓下来,放入事先准备好的塑料瓶或玻璃瓶中,小心翼翼地盖上瓶盖,惟恐它逃跑。邻居三孩儿家较穷,平时他就掂个篮子,把捉到的爬蚱放进篮子里,那天雨后三孩儿去了大家谁都不敢去的有坟地的小树林,摸到许多爬蚱,可等他拎着篮子回到家,只剩三五个爬蚱没逃走,三孩儿心疼不已,一急之下,步行20余里,去姑姑家要了一个玻璃瓶。
如果说摸爬蚱是一种劳动,那吃爬蚱是对劳动者的犒赏。头天晚上我摸的爬蚱被母亲早早洗净晾干,用盐腌上,然后烹炸。等我从床上爬起来,诱人的香味早已钻进我的鼻子里了。我一点一点咀嚼着满身油光的爬蚱,慢慢咽下,细细品味它的肉香。一次不吃完,留着下顿再吃,吃完之后,再去摸。整个暑假,也只有爬蚱能时常打打牙祭。
后来,有人开始收购爬蚱,就不舍得吃了。最初爬蚱一分钱几个,小伙伴儿中一般就数三孩儿摸得最多,我们通常把爬蚱卖给小贩,而三孩儿大都直接送往集上的饭店,这样他卖的钱就会多一些。有一年暑假,三孩儿用卖爬蚱的钱买了一双凉鞋呢。时光荏苒,现在的爬蚱几毛钱一个,如今的三孩儿已是局长,不知他是否还记得现在身价倍增的爬蚱。
“爸爸,爸爸,快看,我摸到十几个爬蚱。”一声清脆稚嫩的童音把我从思忆中拉了回来。今年暑假后就要上小学三年级的女儿拿着刚买的手电筒和邻家小朋友一块儿摸爬蚱回来了。明天能卖几块钱呢,女儿自言自语道。
在《西游记》中,无论是武功高强、千变万化的妖怪还是天上下界、地上修炼的妖怪都没能吃上一口“唐僧肉”,而我一人间凡夫俗子,在太平盛世、民康物阜的今天,却能经常吃上 “唐僧肉”,岂不美哉!想到此,看着低头数爬蚱的女儿,顿时幸福之感弥漫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