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社会民生
 
 
 
2011年8月5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信用社负责人监守自盗
上任一年侵占12万元

  本报讯  近日,扶沟县农村信用社曹里乡刁陵分社负责人樊某因职务侵占罪,经扶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3个月。

  经查,樊某2009年始任刁陵分社负责人,至2010年6月,短短一年时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提前支取客户存款,为客户办理股金不入帐等手段侵占客户存款达12万元之多。

  2010年6月,上级信用联社机关进行查账,樊某担心东窗事发,匆忙外逃。2010年7月扶沟县公安局对其立案侦查,并进行上网追逃。今年3月份,樊某在江苏昆山被抓获,4月8日,扶沟县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

  樊某一案是扶沟县信用社系统发生的一起涉案金额较大,时间较短的犯罪案件。樊某犯罪手段简单,短时间内敢于侵占12万多元,凸显出其法律意识淡薄。该案的查处有力地震慑了犯罪,保护了群众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邵钧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专题、专栏等信息资料,均为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中华龙都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0-2006 Www . zhld .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第01版:要闻
   第02版:综合新闻
   第03版:时事新闻
   第04版:教育视界
   第05版:社会民生
   第06版:淮阳新闻
   第07版:沙颍文艺
   第08版:西华新闻
让“社保阳光”早日普照劳动者
得“小扇”失“大德”
太康彩民喜中30万元
敬老院里老来乐
少年河边玩耍不慎落水
晨练供电职工紧急救人
垂钓莫忘安全
遗失声明
保险公司理赔送来20万元
流浪6年终与家人团聚
公示
信用社负责人监守自盗
上任一年侵占12万元
我市实行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