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社会民生
 
 
 
2011年8月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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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有违规 群众来监督
我市实行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奖励

  本报讯(记者 赵金 实习生 李秋霞)8月3日,记者在市客运中心站看到,几名交警正向站内的客运车辆粘贴宣传标语,向乘客宣传《周口市客运车辆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据介绍,该办法即日起施行。

  “如果乘客发现车辆有违规操作,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七一路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副大队长赵辉介绍,标语的内容主要针对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超速等热点问题。他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发现客车有以上违法行为,包括站外上下人、携带危险物品等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10举报,一经查实,将对举报市民提供200元奖励。

  “不管哪一辆车都不能超员,如果有超员的话,我们可以去举报,因为举报也是为了所有乘客的安全。”市民陈先生告诉记者,原来乘车的时候遇到违规违法情况很少有人举报,也不知道怎么举报,现在鼓励乘客对客车超员、超载、中途上下人、司机疲劳驾驶等问题进行举报,使群众出门乘车更放心了。

  “都是为了让旅客安全、舒适地到达目的地。”杨师傅是一名长途客车司机,看到宣传标语贴进行了自己车内,杨师傅坦言他能感觉到所有的乘客都在监督着自己。

  据悉,根据《周口市客运车辆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公民举报客运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范围具体包括: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人、站外载客;违法装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机动车,非法拼装、改装和报废机动车参与营运;连续驾驶营运客车超过4个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交通肇事后逃逸。

  线索提供 徐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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