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箕子台司法所调解民事纠纷二三事
彭世繁 彭世勇
常言说:“家和万事兴,邻里和睦才稳定。”西华县箕子台办事处司法所以法律、政策为准绳,以和为贵、理为先为理念,以保平安促稳定为目的,深入社区、深入居民,疏导、劝说,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化解邻里矛盾,做到小矛盾不出家,一般矛盾不出社区,大矛盾不出司法所,出现了邻里团结,家庭和睦,人人安居乐业的好局面。我们从该所化解的上百起矛盾中,摘取几朵小花。
化干戈为玉帛
6月19日上午,居委会干部匆匆忙忙跑到司法所,喘着粗气说:“我们居委会的几户居民为争宅基地聚众几十人打架,眼看要出人命啦,你们快去管管吧!”司法所长听后立即带领全所同志火速赶到现场,首先向双方当事人讲法律、讲政策,明确提出有问题依法解决,不能靠打架解决,谁打伤人谁负责任,防止矛盾激化。其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详细调查了解情况。
司法所调查得知,1999年,李某在开发区内买了地,一直没有开发利用。这片宅基地开发前原是居民李某、金某等几户的老宅基地,他们就在上面栽树、堆放杂物。2011春天,李某要建房,就找几户商量腾宅基地。几户以宅基地上有树等,要求李某适当给予补偿。李某想不通,拒绝补偿。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矛盾逐步升级恶化,于是出现了开头聚众闹事的一幕。
司法所掌握情况后,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讲和为贵、理为先的道理,反复做双方思想工作,本着构建和谐邻里关系的原则,互敬、互谅、互让,协商签订协议,李某适当给予几户补偿,几户支持他建房,化干戈为玉帛。
补房补出的深情
5月16日,箕子台办事处司法所接到县、办事处领导批转的案件,当事人李某要求县、办事处领导兑现承诺,补他房屋。司法所觉得案件奇怪,就直接找到李某了解情况。
李某说:“我原住在新开发小区,因家庭困难,拆迁时无能力建房,经当时镇领导与小区开发商协商同意,让我拆迁,小区建好后,开发商置换我同等面积的房屋。可是现在开发商拒绝给我房屋。”司法所请示有关领导、走访当事人和知情居民,证实李某所说属实。司法所又找开发商询问,开发商说:“我是同意给他房,后来将他忘了,房卖完了。”
司法所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一起,商量解决房屋问题。李某坚持要房,开发商说房早卖完了。双方谈僵了。司法所与李某商量说:“让开发商折价赔你钱,你买房中不中?”李某表示可以。司法所将对方意见告诉开发商,开发商满口答应,并说:“这事我有责任,我可以高于市场价赔偿他.”在司法所主持下,当事人当场交付房款,并立下永无纠纷的字据。
让“一线”成了好邻居
4月6日下午,司法所接到居民李某的报案,说:“我的邻居高某侵占我的宅基地。”司法所人员立即赶到现场。
在现场,只见李、高两家吵得面红耳热。司法所人员立即制止了双方争吵,让他们心平气和地说说情况。李某说:“我的楼房建好后,墙外还有30公分宅基地,现在高某规划建房,房基就挖到我的宅基地上了。”高某却说:“我的宅基地是居委会干部规划的,边缘是干部指定的,我就占到那。”说着说着两家人又吵起来了。司法所同志说:“口说无凭,各拿宅基证,丈量定边为准。”让双方拿着宅基证,按宅基证上长、宽数字,认真丈量两家宅基地。结果,确定高某并没有侵占李某的宅基地,只是刚好到边。
司法所人员讲千年搁亲万年搁邻、和为贵的道理,要求他们互让、互谅解决问题。高某说:“他房外留有30公分,我也留30公分。”就这样,李、高两家在互让中握手言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