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党对宗教团体的领导,近日,扶沟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宗教团体负责人进行年终考评的通知》,探索建立了宗教团体负责人年终考评制度。
该县在每年的12月上旬,分别召开各宗教团体班子成员、宗教场所负责人会议,对宗教团体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在民主测评前,各宗教团体班子成员先进行述职,述职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民主测评结束后,县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进行综合后统一登记,建立年度考核档案,并统一进行反馈。根据测评结果,对群众反映好的宗教团体班子成员给予表彰奖励,对个别民主测评反映较差的,分别进行谈话,帮助查找不足。
(志华 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