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韦伟 通讯员 王进)近日,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建筑环境与居住文化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中国宜居宜业典范城市创建与发展论坛,论坛发布了“中国宜居宜业典范城市”名单,沈丘县榜上有名,成为本次论坛上发布的40个“中国宜居宜业典范城市”之一。
据了解,此次评选活动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民委批准,由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建筑环境与居住文化专业委员会举办。评审委员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中国宜居宜业典范县”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比近3年来申报城市在生态、社会、政务、经济、居住、生产、投资环境等方面的73项统计数据,结合城市生态、城市绿化、环境质量、社会保障、历史文化与城市特色、住房与社区、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发展情况,最终评出“中国宜居宜业典范市”。
近年来,沈丘县传承和弘扬“思想解放、睿智创业、开放开明、大气包容”的沈丘精神,以打造“现代气息、江淮情调、水韵绿城、个性沈丘”为目标,坚持高标准规划、规范化管理,把县城建设作为县域经济发展最重要的环境条件和发展要素,按照开发建设新城区、提升改造老城区、组装完善工业园区、启动建设文化教育园区的城建格局,谋划实施了道路畅通、商贸设施、社会事业、城市景观和标准化小区等系列工程,全面推进了城市大规划、大建设、大开发,“高楼、清水、绿树、整洁、亮化”的城市新形象初具雏形。市民的宜居感、满意度不断提高。一座生态良好、环境优美、文化浓郁、宜居宜业的现代化生态之城、魅力之城,正展现在世人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