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传达贯彻会议精神作为创新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的第一信号。
把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作为创新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的第一信号,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当地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做好汇报,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的政策措施,层层召开动员会,切实把会议精神传达好、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的第一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始终坚持改革是第一动力、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特别在当前形势下,尤其要把稳定放在第一位。各地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但是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是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妥善调处和化解医患纠纷作为提高执政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驾驭复杂局面能力的一种体现,作为加强“三力”建设的一种体现,作为衡量党员领导干部工作能力的“试金石”,坚持以人为本,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强力推进医患纠纷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把部门联动互动作为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的第一机制。
医患纠纷是一个社会问题,一头连着供方,一头连着需方,一方面是公共服务,一方面又事关民生。在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特别是朱家臣书记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下,我市成立了由市综治办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这样一个组织的目的就是依法依规,通过第三方介入,畅通医疗纠纷处置渠道,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希望各级各部门在市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尽快形成市综治委领导、综治办牵头、多部门参与,职责明晰、分工明确、措施到位、配合有力、联动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把加强宣传教育作为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的第一关口。
实践证明,宣传教育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最有效形式。医患纠纷的产生,是技术、素质(包括患者及其家属)、道德、法制等反作用所产生的结果。妥善调处医患纠纷,必须把宣传教育放在首位。一方面,要加强对患者及其家属的法制宣传教育;另一方面,要加强医务人员教育培训,实行防范关口前移,通过提高临床诊疗技术,有效规避医疗差错,减少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