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展示文明新风、弘扬社会正气的重要作用,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主办,周口移动公司、中华龙都网、周口新网协办,在全市征集评选“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主题,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道德行为规范、生态文明建设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交通文明、食品安全等内容为重点,与“中国梦”的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与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有关规定的宣传教育结合起来,设计制作贴近生活、新颖美观、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大力传递文明、引领风尚。
二、作品要求
1.此次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分平面媒体类、广播电视类、手机短信类3种形式,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
2.平面媒体类、手机短信类作品版面设计规格为A3纸大小,字数不超过70字,摄影作品要求JPG 格式。
3.广播电视类作品时长最长90秒,最短10秒,每条广告留出10秒间隔,并附公益广告文字稿。
4.以上各类作品在左上角要标明“‘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字样,广告中均不得在画面、语音或标版中显示报送人、制作人、投资人等信息。应征作品要按要求统一填写登记表。
三、活动安排
1.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3年11月20日止。在中华龙都网、周口新网开设官方指定专区,接受在线报名和递交作品,作品电子文档也可传邮箱:zkgygg2013@163.com。
2.中华龙都网、周口新网将开设论坛,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展示,接受社会投票。
3.2013年12月中上旬,主办单位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审和评选。其中优秀作品将按平面媒体类、广播电视类、手机短信类分别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对获奖的公益广告作者给予表彰奖励。
四、其他事项
1.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一经选定,按公益广告免费刊载,版权归主办方所有。
2.提交作品必须是新创作的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产生知识产权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己承担责任。
3.主办单位可将获奖作品作为基本素材,组织修改、改编、刊播。
中共周口市委宣传部
周 口 市 文 明 办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