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周口市天依实业有限公司、周口金福地客运物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通知》(周政土【2010】211号)和《土地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拟依法对位于周口市开元大道(原南外环路)北侧、淮河路(原宋河路)南侧的原土地使用权人周口金福地客运物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两宗土地(周口市国用(2007)01号、周口市国用(2007)02号)办理注销登记。
周口金福地客运物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0年已签订协议,该公司主动放弃已经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因事件原因及人员变动及联系方式更改,现暂无法找到原土地使用证,原周口市国用(2007)01号、周口市国用(2007)02号两宗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回收。根据周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申请说明,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现公告该两宗土地原土地使用证作废。
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诉,逾期不申诉则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程序办理土地登记。
联系人:0394-8229527 朱静
周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