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卢好亮 通讯员 孙涛)为了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郸城县法院推行护、快、教、能“四字”方针,全力维护农村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解除进城务工人员后顾之忧。
强调“护”字, 维护农村安定。该院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和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抢劫、故意伤害和制售假药种子等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犯罪的高压态势,通过公开审理、公开宣判、电视广播宣传等途径震慑犯罪,有效维护农村社会秩序的安定有序,增强留守人员的安全感。
突出“快”字,提高办案效率。该院对涉及农村留守人员的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涉留守人员案件,一律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同时,完善便民措施,加大调解力度,最便利、最高效、最妥善地办理涉留守人员案件,确保农村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着重“教”字,注重法治教育。该院继续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倡导巡回开庭,将相邻关系、赡养纠纷、故意伤害等涉留守人员案件的庭审,开到田间地头,搬进群众家中,以案说法,教育群众,方便群众。同时,每个法庭组建一支法治宣传小组,在全县各巡回审判点进行巡回法律宣讲,切实增强农村留守人员的法治意识、维权意识。
彰显“能”字,提高工作能力。该院增强干警服务意识,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与司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干警把握社情民意、妥处农民纠纷、维护农村和谐的群众工作能力。同时,加强民意沟通,深入群众调研,改进司法作风,确保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正。
截至目前,该院已审执涉及农村留守人员的案件260多起,结案率98%,调解撤诉率71%,巡回开庭率82%,以案说法、送法下乡216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