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子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要求我们党必须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而依法治国能否达到预期的目的,主要还是取决于依法行政。只有政府行政权力受到法的严格制约,执法者依法执法,作为社会主体的人明法、遵法、守法,才意味着法制的真正建立和完善。因此,推进依法治国就必须加强依法行政,这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和基础。
所谓依法行政,就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司法机关依法约束行政行为。有法就要依法,就要在行政行为中遵照法律,按法律办事。
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中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最大、与公民的关系最密切,也是权力最大、机构最大、人数最重要的一个部门,行政机关的勤政廉政、严格执法与否,决定着依法治国的成败。特别是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进入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的难度在加大,复杂性在加深,各种利益冲突在加剧,加上新兴媒体的广泛运用及其对负面新闻和社会情绪的放大效应,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和权利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对公平正义和公共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很容易引发矛盾冲突和局部危机。这些都要求我们的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法行政。实行依法行政,我国已先后制定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并已在实施中产生了明显的效果。但是,在实践中,仍然有那么多的不如人意,有些行政机关的活动离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行政执法活动中执法违法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有些现象表现得还相当突出,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矛盾,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依法治国要求各国家机关严格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处理国家事务、治理国家。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大部分由行政机关执行,因此,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政,将从总体上决定我国能否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那么,如何实行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国呢?
第一,要实行依法行政,必须有法可依。依法治国是一个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它既是目标更是过程,需要几代、十几代人的努力。治国必须有法,有法必须立法,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就显得极为重要。因此,当前亟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顺应社会发展和时代变革,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建立一个门类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和谐、体制科学、协调发展的法律体系。同时,目前,许多政府部门制定的规章受到部门利益的主导,一些规章与法律的规定并不完全符合,某些规章甚至为乱收费、乱罚款提供了根据。建立和完善各类规章的审查制度对保证依法行政也十分必要。
第二,要实行依法行政,必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法律是靠人来执行的,法律秩序是靠人来维持的,由于人的个体素质的差异,没有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法律的落实就是一句空话。这不仅要提高执法队伍的法律意识和自觉遵守法律的自觉性,还要让他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不断得到增强和提高。同时,还要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使其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树立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推进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并严把“入口”和“出口”两个关口。
第三,要实行依法行政,领导干部必须带好头。依法行政的关键是各级领导干部能否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国泰民安,促进国富民强。董必武早在上世纪就明确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即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办事。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能否坚持依法治国、实行依法行政,关键在领导干部。所以,实行依法行政,领导干部必须尊重法律权威,杜绝特权思想;自觉服从于法,以身作则;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自觉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
第四,要实行依法行政,必须加强和完善监督机制。权力缺乏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行政执法效率的高低,执法人员的廉洁公正,是广大公民极为关心且与其利益关系密切的问题,所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是依法行政的保证。社会上出现的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滥用权力等现象,都是因为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难以保障严肃执法造成的。为此,一方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另一方面,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做到上下联动、形成合力。通过全方位的工作监督网络,置所有行政活动于监督之下,达到规范执法行为的目的。
第五,要实行依法行政,必须深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由于我国公民缺乏专门的法律知识,必须在群众中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这不仅是让公民懂一点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要不断地启发和鼓励公民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树立社会主义的法律价值观,不但自己要守法,而且要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作者单位:周口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