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恩岭
“民以食为天”。上世纪五十年代末至六七十年代,红薯就是豫东一带农民的“天”。
那个时候,小麦、豆类因农业技术落后和“人民公社”体制的原因,产量很低,每年除了交公粮,一个生产队就所剩无几了。而红薯产量较高,于是,“一年红薯半年粮”,红薯就成了一日三餐的“主食”(甚至在三年饥饿时期,红薯也是不能随便吃饱的)。“红薯汤、红薯馍,离开红薯不能活”就是当时流行的儿歌。但是,红薯又不能常吃,吃得多了有人肚子发胀,有人“沥心”,怎么办?人们便在吃红薯的方法上动起了脑筋,变着花样吃,结果,就创造了吃红薯的“艺术”。
吃红薯的“艺术”大致有三种:简单吃法、复杂吃法、变相吃法。
简单吃法是最基本最原始的吃法。“清早蒸、上午拉、晚上喝的红薯茶”即属此法。清早蒸,无须多说,“晚上”也很简单,就是把红薯剁成块,放在锅里煮,连汤带薯灌进肚子了事。上午则繁琐一点,先把红薯用“拉子”(在一块白铁皮上冲上密密的眼子,用反面的毛茬搓拉)搓拉成豆粒大小的糁子,或掺点红薯叶子等野菜,捏成窝窝头,蒸熟了蘸着辣椒汁吃,还真的“津津有味”,改变了红薯的原始味道。
复杂吃法就费工得多,也不常吃。这种吃法是把蒸熟的红薯放凉,剥皮,放在碓窑里,像捣米一样地捣,直至捣成细腻的“面团”,没有了红薯那土气的外形。这种红薯“面团”可在鏊子上烙成饼子,或拍成糖糕样,挤成丸子,用油一炸,可就是精美的“点心”了。
变相吃法更高级一些,其实也只是叫红薯发生些“物理变化”而已。一种吃法是把红薯切晒成片,用水煮得稀烂,叫做“红薯片茶”,也可熬成“红薯片稀饭”,或者把薯干粉碎成玉米粒大小的糁子,再熬稀饭,香甜粘稠,味道鲜美。再就是把薯干磨成面,蒸成馍。这种馍刚熟时又软又粘,粘牙烫牙,稍凉时则又黑又硬,啃咬不动,也不好吃,确如“火柴盒”一般。“公社的馍,‘洋火盒’大人俩,小孩一(音弱)”,唱的就是这种馍。此外,就是提取红薯的淀粉,下成粉条,做成粉皮、凉粉,就成了招待客人或逢年过节才能享受的上等菜肴了。
但是,不管怎样“艺术”地吃,红薯终究成了人人讨厌又人人离不了的“贱货”。只有人们吃它的艺术,成了值得回味的“智慧的结晶”。
1978年以后,红薯渐渐失去了“主食”的霸主地位,成了人们可有可无的“副食”。“离开红薯不能活”的岁月成了历史。
可是,红薯的地位和身价反而一天天高贵起来,且看街头上那热腾腾香喷喷的烤红薯吧,皮焦瓤软,惹得人眼馋,常有人买上一两块,小心地包好捂着,带回家去,变成了敬老的“孝心”或对孩子的“疼爱”。再看那高档酒店,红薯的地位可是了得。在山珍海味的席面上,红薯成了很受欢迎的一道特色“风味”。宾客们的吃法也高雅起来,不能叫吃,得称为品尝,就像莫泊桑的家人在客轮上品尝牡蛎一样,很有“品位”。
事情就是这样的怪。在吃红薯的“艺术”十分精致的困难岁月里,反而吃不出“品位”,而今,吃出了品位,却失去了吃的艺术。
我们就是在这“奇怪”的变化中,感受到了时代的变迁和社会前进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