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春弦
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第一批记录日前由国家旅游局公布。4名游客上了“黑名单”,而且对外“张榜”,体现出以制度刚性整治不文明旅游行为的坚定态度。应当看到,“黑名单”信息公开仅是第一步,依法利用“黑名单”制度推动文明旅游建设,还要与合理的惩戒机制相结合,与统一的社会征信体系对接,以法治刚性,管住不文明任性。
作为世界第一大出境旅游消费国,文明旅游不只关系到个人形象,更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形象。向空姐泼面、打开飞机应急舱门、历史建筑上刻“到此一游”……近年来频发的不文明旅游行为,不断刺激公众神经,暴露出我国文明旅游工作的短板。通过建立不文明记录档案并对全社会公示,法治和行政手段相结合重拳出击,是治理方式的显著突破。
整治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与公示“黑名单”仅仅是第一步,还要与具体的细则、罚则制度相结合。对不文明行为,要进行有效梳理和归类,出台可操作性强的惩罚措施。要依据旅游法等相关法规做出细化规定,使“黑名单”制度不断完善,让“上榜者”在出游等方面受到限制。“黑名单”还要与统一的社会征信体系对接,避免信息孤岛现象,推进信息共享,发挥征信体系强有力的社会约束效能。让不文明者不方便,要成为“黑名单”制度应有之义。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事实上,记录与处罚,根本目的在于警示,使“黑名单”成为“高压线”,让人们在旅游过程中注意言行举止,从而促使当事人悔改,最终通过撤销不良记录回归文明。因此,有关部门应详细向公众说明“黑名单”建档范围、权限及程度,做到统一、公平、公正。同时,抓紧做好监管工作,防止执法者滥用职权。
最终,应当通过对“黑名单”制度的完善,使个人在旅游中的文明行为不仅仅是一种美德,更会转化为一种社会诚信的“通行证”,让个别旅游者为自己的不文明行为背上更多“惩戒成本”。如此,才能提醒每个游客,出门游玩从点滴小事做起,践行文明美德,不能等上了“黑名单”才想吃后悔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