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在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出台前,先行出台防止国资流失的意见,体现了中央对国企改革的稳妥把握,堪称为新一轮国企改革下了一着“先手棋”。
近年来,一些大型国企的“塌方式腐败”、“系统性腐败”、“链条式腐败”表明,这样的担心并非多余。在中石油窝案中,集团系统有40余名高管和中层被带走调查。据公诉机关指控,有的部门负责人仅一项违规决策就造成资产流失上亿元。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系统内,先后挖出“硕鼠”上百名,利用政策漏洞骗取国家粮食资金7亿多元。
社会普遍认为,新一轮国企改革将比上一轮以转制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更加触及深层利益。为此,要提防贪腐者在产权转移、重组出售等过程中浑水摸鱼,以“乾坤大挪移”手法损公肥私,也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的经验教训,避免在一片改革声浪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防止国资流失,需继续探索加强监管的有效形式和途径。此次深改组会议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巡视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
在某种程度上,改革与反腐可视为助推国企健康发展的“任督二脉”。不偏不倚,不因噎废食,一方面守住防止资产流失底线,一方面继续深化改革,国有企业才能不断增强活力,在市场的风浪搏击中继续做大做强,真正行稳而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