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彦章 通讯员 丁玺)为整顿和规范全市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全市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日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为目标,以“整治、查处、帮扶、规范、发展”为原则,采取集中整顿与规范治理相结合、宣传依法生产经营与曝光违法生产经营相结合、分工负责监管与注重督促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所有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企业全面清查整顿,进一步加大桶装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及检验工作力度,严格依法打击桶装饮用水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质量可靠、安全合格的饮用水。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7月10日起至8月30日结束,分动员部署、企业自查、集中整治规范和巩固提高四个阶段。
通知要求各桶装饮用水企业对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及《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要求开展自查。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检查是否严格按相关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是否按工艺流程作业,是否严格生产过程控制管理;检查必备生产设备是否齐全,是否正常运行;检查是否做到产品出厂批批检验,是否落实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通知要求各地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对本辖区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已关闭取缔、停产的企业和小作坊,重点排查无证桶装水企业、小作坊、黑窝点。并向社会公布全市持证合法生产企业名单和举报投诉电话,鼓励广大群众参与整治行动。市政府食安办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推进整治各项工作扎实开展,确保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