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工商企业依法经营的自觉性,3月15日上午,由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联合县质监局、卫计委、药监局、商务局、盐务局、烟草局、农牧局等单位,在县人民广场集中开展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现场设立了曝光台、投诉台、咨询服务台,通过发放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普及识假辨假、消费维权知识,并现场受理解答消费疑难,接受消费咨询和投诉。参加活动的企业纷纷制作展板、发放宣传材料,提出服务承诺口号,边解答消费者的疑难边宣传企业的产品、形象。
此次活动,现场共接受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发放宣传手册4000余册,现场受理登记消费者投诉9起。通过宣传,有效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刘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