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命名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和限期整改、撤销、恢复部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太康县委组织部被命名为“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太康县委组织部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紧扣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以打造“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模范部门为目标,坚持把“指导思想好、志愿服务好、道德风尚好、文化体育好、公共环境好、示范作用好”贯穿于工作始终,成立并适时调整充实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程,细化明确各科室责任,做到与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在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太康县委组织部在软、硬件两方面狠下功夫,全面落实从严治部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定期和不定期举办道德讲堂,开设“组工讲堂”,实行组工干部轮流讲课制度,强化文明礼仪培训,注重党员干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着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积极开展爱心送考、爱心茶水、志愿者服务、关爱五保老人和留守儿童等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设立文化书屋1个,制作宣传专栏20多块、文明标识提示牌50多个,着力优化部机关学习、工作环境,全体组工干部文明素质和机关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王磊 樊荣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