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2015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结果进行了认真反思和剖析,列出了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限期整改……”在7月13日上午召开的市纪委年中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工作评议会上,郸城县委书记罗文阁面对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富兴提出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
郸城县去年立案208起,党政纪处分185人,其中科级干部28人(正科级干部8人),移交司法机关17人。从数字来看,该县查处力度可谓不小,但群众还不是十分满意。市统调队开展的2015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在全市乡镇排名后30名中,郸城县占比重较大。
“这说明我们的工作离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罗文阁认为,宣传力度不够是因素之一。虽然查处力度较大,但对查处的案件没有认真剖析和通报曝光,导致群众知晓率不高,同时教育监管存在盲区,加上查处案件的震慑力度还不够大,导致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根据这些因素,郸城县对党风廉政建设比较落后的乡镇和后三名乡镇分别进行了约谈和诫勉谈话,督导他们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理清工作的着力点和重点。
如何抓好党风政风、干部作风,改变党风廉政建设的不利局面?今年,该县重点采取六项措施。一是夯实主体责任。通过召开县委全会、县委常委(扩大)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多层次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市党委、纪委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别与县委班子成员和各乡镇、县直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保证书,建立完善各级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42项主体责任清单并签字背书,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多层级、全覆盖的主体责任体系。二是加强廉政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利用县课堂与基地、平面与网络、关爱与问责“三位一体”的廉政教育平台,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