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孝臣
在贵州黄平县,不少中小学生在公路沿线行走时遇见车辆,都要停下脚步敬礼。当地教育部门称,这是在全县范围内推广的礼仪方式,全县所有中小学生都会向过路车辆敬礼,一是表示对驾驶员的尊重,二是防止安全事故发生。(10月13日《贵州都市报》)
不可否认,交通事故已成为学生安全的重大隐患。因此,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也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黄平县推广的学生向过路车辆行礼,或许可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但抛弃法律,仅靠敬礼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笔者认为不妥。
发生交通事故有时是行人造成的,有时是驾驶员造成的,有时是其他原因造成的。黄平县推行敬礼礼仪后,小学生在公路上玩耍的现象可能减少了,或许可以说因行人造成的安全隐患得到消除,但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其他原因并未消除,学生面临的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再者,如果让学生们认可了仅靠敬礼就能消除安全隐患,那他们在校期间就难以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以后走上社会,也不会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由此看来,消除安全隐患,敬礼难独担大任,并且还会留下更大的隐患。
对防止交通事故发生,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已对此做了较为完善的规定,只要人们依法而行,交通事故从理论上讲应该不会发生。为此,学校就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使每位学生熟知交通规则,了解违反交通规则的后果。这样,学生在上学期间及以后走上社会,都会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从而对整个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总之,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不能追求不切实际的做法,而应下大力气搞好全民法制教育,使人们熟知法规,自觉遵守。到那时,安全事故也就很难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