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市民老唐和朋友一同聚餐,席间喝了许多酒,餐后老唐感到身体不适,被送往医院,最后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事后,老唐的妻子王华(化名)和女儿小唐将聚餐的11人一同告上上海市卢湾区法院,要求他们共同赔偿11.2万余元。日前,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准许11名被告自愿补偿1万元。
【原告称】请客吃饭的人应确保受邀人安好离席
我们跟被告都是邻居,平时经常一起聚餐。今年1月17日下午5时,被告老邹请老唐到酒店吃饭。晚上9时30分,我和小唐接到通知,说老唐饮酒过多,正在医院急诊。我们赶去医院,医院要求我们母女俩签署老唐的病危通知书。晚上10时30分,老唐因酒精中毒引发呼吸循环衰竭不治身亡。
根据相关法律和公序良俗,请客吃饭的人有义务确保受邀人安好离席。老邹明知老唐心脏搭过桥,不能喝酒,其他人也都知道老唐是不能喝酒的,医生的笔录却证明老唐喝了1斤酒。可见,被告们不仅没有尽到合理的劝阻义务,还存在着劝酒、灌酒的行为。另外,被告没有及时叫救护车,通知家属,错过了最佳救治时机。我们母女要求11名被告承担30%的责任。
【被告称】聚餐是自愿的,我们没有对死者灌酒,相反还劝他少喝
王华母女的诉请没有依据。我们11个人对老唐的去世都很难过。老唐跟我们聚餐是自愿的,没有证据证明吃饭时我们中有人对老唐灌酒,相反,有两个人还劝他少喝,但他不听。老唐饭后感到不舒服,我们让他躺下休息,是老唐不让我们打电话给家里人。我们感觉老唐情况不对,就赶紧打了120。我们都尽到了注意义务,对老唐的死没有过错,但同意从道义上共同补偿两原告1万元。
【法院判】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劝酒、灌酒,他们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
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11名被告是否有对老唐劝酒、灌酒的行为,以及被告对老唐的死亡有没有过错。依据查明的事实,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劝酒、灌酒,在老唐感到不适时,11名被告搀扶他到酒店大厅沙发上休息,在老唐拒绝后仍坚持拨打了120送医,经医生要求通知家属,所以,被告对老唐的死亡没有过错。11名被告自愿共同补偿原告1万元的意见,法院予以准许。(姚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