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眼关注
 
 
 
2008年12月29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假记者敲诈勒索
一审均被判缓刑

  据新华社电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近日对宋以江、白记书冒充记者敲诈勒索案作出一审判决,宋以江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白记书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1981年3月出生的宋以江系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人,大专文化程度,被批捕前是《山西法制报》临时聘用人员。白记书1972年5月出生,高中文化程度,山西省柳林县人,被捕前系《山西法制报》临时聘用人员。

  据离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4月16日,宋以江在山西省孝义市西辛庄镇南上庄煤矿以该矿非法生产为由,向老板马某某索要现金,马某某指派干事任某将4000元现金送到宋以江住的华都宾馆,在大厅里交给了宋以江。

  2008年4月,白记书在山西省交口县温泉乡马家坪村,以《山西法制报》记者的名义,向矿主郭某某索要现金5000元。

  2008年4月22日,宋以江、白记书自称《山西法制报》记者,到山西离石宏泰焦化厂拍摄“采访”,以该厂环保不达标,违规生产,欲在媒体曝光相要挟,逼使宏泰焦化厂负责人贾某向其送上1万元现金。后被公安民警抓获。

  上述赃款均已退还受害人。在此案开庭审理中,宋以江、白记书对上述指控事实无异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宋以江、白记书采用揭露他人违规、不合法生产、在媒体曝光等要挟手段,向他人索要现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敲诈勒索罪。案发后,两人主动将赃款退还了受害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专题、专栏等信息资料,均为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中华龙都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0-2006 Www . zhld .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第01版:要闻
   第02版:时政新闻
   第03版:沙颍时评·综合新闻
   第04版:社会新闻
   第05版:民生新闻
   第06版:法眼关注
   第07版:财经快递
   第08版:新闻视点
   第09版:国际看点
   第10版:体育新闻
   第11版:娱乐新闻
   第12版:悦读
   第13版:时尚·消费
   第14版:家教
   第15版:医疗
   第16版:广告
安徽阜阳“白宫书记”被起诉
建房丈量不清
邻里争吵10年
医院强推母乳喂养
致使婴儿饿成脑瘫
附条件不起诉是法治之忧
假记者敲诈勒索
一审均被判缓刑
温暖送给孤寡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