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王俊祥
本报讯 电影应该归属哪个部门管理,你清楚吗?1月5日,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文化局、市广电局联合举行全市电影行政管理职能调整划转工作会议,对理顺全市电影管理体制工作进行部署。今后,电影制作、发行、放映全部由广电部门管理,文化部门不再具有电影发行放映的管理及市场监管职能。
在这次电影管理体制改革中,我市的主要任务是把目前文化部门管理的电影发行放映管理职能,包括电影发行放映的管理、市场监管和发行放映单位的市场准入,农村和社区等电影公共服务,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实施,电影专项资金的收缴和管理等行政职责,以及相关机构、编制、资产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统一划归到广电部门。全市电影行政管理职能调整划转工作两个月内完成。
此外,市文化局负责人透露,近日,财政部门已向各县市区划拨100万元款项,用于安排全市春节期间电影放映等群众文化娱乐活动。
相关链接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全国电影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就已经启动。1986年,电影管理职能由文化部划转到广电部,但包括我省在内的各省(区、市)电影管理职能没有从文化部门划归到广电部门。1996年,我省电影制片管理职能划归到广电部门,可是发行放映管理职能没有随之划转,由此形成由文化部门管理电影发行放映、广电部门管理电影制片的体制。长期以来,电影管理体制上下错位问题日益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