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国安
2月13日晚,红河州蒙自县发生一起公安民警与他人产生纠纷开枪致人死亡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据2月14日新华社报道)。
对于此案到底是谁的责任、如何结案,相信在上级的批示下,公平不是问题。我要说的是另一件事:这就是公众对这件事是非的判断。
按照现在的报道,我们很容易把责任定在民警吉忠春身上,因为他涉嫌多重违法违纪,包括酒后驾车、滥用职权、违反枪支管理使用的规定,最后开枪致人死亡。但是,我奇怪地发现,却有大量的议论指责死者潘俊。是什么道理让网友发生如此的逆转?原来是死者潘俊的身份引起的。因为新闻透露,死者潘俊系南方电网红河供电局九千岩硅铁厂厂长。既是强势的电力部门的员工,又是企业厂长,因此才能开着轿车,带妻子到按摩店去按摩,才敢于在警察亮明身份后继续推搡、打斗,敢于致民警吉忠春鼻子流血。甚至有人说:“不要什么事情一出就是警察的不对!警察怎么了?警察也是爹妈生、父母养的,凭什么就该让他打?这样的人可以看出来,平时嚣张惯了,不管是谁,照打不误!”
老百姓根据身份来判断是非,最有代表意义的当属去年10月哈尔滨发生的6名警察打死青年案,民间舆论几乎走了一个“之”字形。开始,人们一听说是6名警察打死哈尔滨体育学院学生,舆论自然就倒在死者一边:是警察欺压老百姓。等到有人在网上发帖,声称经“人肉搜索”后发现死者的家人、亲属都是哈尔滨市、黑龙江省甚至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官时,舆论立即转为同情警察,甚至担心小警察斗不过“衙内”的后台而吃亏。
老百姓所坚持的“身份决定论”其实是有规律可寻的,这就是强势必定欺负弱势,因此强势者必定无理,弱势者必定有理。当城管驱赶小贩,“正义”自然在小贩一边;而当城管和警察发生矛盾,人们则可能同情城管了,警察与高官发生纠纷,警察又成了支持对象……以此类推。
老百姓的“身份决定论”有时并不正确,但却不能怪老百姓,因为这种看问题的方法来源于实践的概括,生活中“身份上”偏弱者被欺负的事情看多了,“更有身份者非正义”这个论断就会“从个别到一般”,推理到所有的纠纷中。不过,“身份决定论”显然不可代替事实判断。要扭转这个现象,不是一个简单的教育说服问题,而是拿出一个个的事实让老百姓看,使他们感受到“强势不强,弱势不弱”。简言之,就是要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让强者的势力得到抑制,让弱者的权利得到充分的保证。工程虽然浩大,但却是非做不可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