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孝臣
截至目前,我市今年以来发生的26起命案已经全部被侦破,从而实现了我市现行命案侦破率100%。为此,省公安厅特别发来贺电给予表彰。(3月23日《周口晚报》)
命案是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和在爆炸、投毒、放火、抢劫、强奸、绑架等犯罪活动中8类致人死亡的案件。它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感,是社会治安状况的综合反映。为了进一步推动各地侦破命案工作,公安部于2004年适时实施命案必破战略,借此让全社会都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你杀了人,做了案,公安机关就会盯住不放,今天破不了明天破,今年破不了明年破,永不放弃。
命案必破无疑对行凶杀人犯罪起到了巨大的震慑作用,但如果不能及时实现命案全破,那种震慑作用就会有所瑕疵,就会打折扣。一些行凶杀人之徒就会认为,公安机关虽然在搞命案必破,但并不是全破,他们自然就会有在作案后潜逃,逃脱法律制裁的可能。在这种侥幸心理作用下,他们视生命如草芥,把杀人看成与杀一只小鸡一样简单,无所谓。
命案全破彻底摧毁了行凶杀人之徒的那种侥幸心理。在命案全破之下,只要你犯下命案,无论你的作案手法多么高明,无论你逃到外地或是逃进深山,无论你隐姓埋名或是进行易容,在公安干警的艰苦努力之下,你最终难逃法网。
命案全破是命案必破目标的完美实现。但若要这种“完美之花”持久盛开,震慑犯罪威力不减,我们的公安干警尚需付出更长、更多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