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经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该区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郑吉开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黄岩区检察院指控,2007年9月10日,郑吉开和黄鹏等3人(均已判刑)携带20克海洛因从浙江省宁海县来到台州市黄岩区,将毒品分两次卖出。但今年3月3日开庭时,郑吉开却大声叫屈“我是公安卧底的,你们抓错人了!”然后,他绘声绘色地讲述了自己如何冒着生命危险潜入贩毒集团,并买了2007年9月10日下午的车票准备返回宁海向公安机关汇报。
等郑吉开表演完毕,公诉人向法庭出具了一份宁海县公安局的情况说明郑吉开从未向其提供过任何贩毒案件线索。接着公诉人就郑吉开的说法进行了分析不符合案件线索管理机制,宁海县公安局对其卧底情况既无登记又无汇报记录不符合案件办理程序,整个卧底过程只有郑吉开一人参与,没有一名警察随行。听到这里,郑吉开的脸“刷”地白了,怏怏地说“既然你们调查过,那就算了。”(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