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于下列情况的女性不宜口服避孕药:
1.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肾炎的女性不宜服用避孕药。因为进入体内的避孕药都在肝脏进行代谢,经肾脏排泄,如果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肾炎的女性使用,将会增加肝、肾负担。
2.患有心脏病或心功能不良的人不能服用避孕药。避孕药中的雌激素能使体内水、钠等物质滞留,会加重心脏负担。
3.患有高血压的女性应谨慎服用避孕药,因为少数女性用药后会使血压升高。
4.有糖尿病及糖尿病家族史者不宜服用避孕药。因为避孕药可能会使血糖轻度升高。
5.甲状腺功能亢进的女性,在没有治愈前,最好不要服用避孕药。
6.乳房良性肿瘤、子宫肌瘤以及各种恶性肿瘤患者不宜服用避孕药,以免对病情产生不良影响。
7.慢性头痛,特别是偏头痛和血管性头痛的女性不宜服用避孕药,否则会加重症状。
8.月经过少者,最好不用避孕药。
9.避孕药可使乳汁分泌减少,并降低乳汁的质量,还能进入乳汁,对哺乳儿产生不良影响,所以哺乳期女性不宜服用(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