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周口/便民
 
 
 
2009年6月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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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帮你问

  税务登记证丢失

  咋补办?

  川汇区李先生:我不小心将税务登记证弄丢了,请问该怎么补办?

  市税务局12366服务热线:按照规定,纳税人、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纸或刊物上刊登遗失声明,然后再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营业执照、法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向相应的税务登记窗口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如果是个体的,补办时所需材料为:营业执照、身份证、补办申请、遗失公告。如果是企业的,所需材料为:营业执照、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补办申请、遗失公告。

  晚报记者 李瑞才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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