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猛/文
通讯员 魏康/图
本报讯 “十来年了,全家人终于盼到了这一天,你们不仅帮我讨回了赔偿金,还送来一辆轮椅,这下彻底解决了我的后顾之忧,太谢谢你们了!”7月1日上午,看着项城市公安局局长周运杰送来的8万元赔偿金和一辆崭新的轮椅,项城市王明口镇王家寨行政村村民刘玉文激动得热泪盈眶。
1996年10月,刘玉文在项城市一建筑工地打工时,不慎从十多米高的架子上坠下,导致他下肢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后在项城法院调解下,刘玉文与工头高某达成赔偿协议:高某赔偿刘玉文各种费用9万元,分批分期至1999年付清。后高某因无力支付赔偿金被法院强制执行1万元,并被依法拘留15日。之后,高某不再继续向刘玉文支付剩余赔偿金,并从此杳无音讯。2002年,法院以拒执罪将高某移交到项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经公安机关侦查、审核,该案构不成拒执罪,公安机关无法追究高某刑事责任。此案一度被搁置。
今年4月9日,项城市公安局在大接访中受理了该案件。项城市公安局局长周运杰立即作出批示,由该局副局长王贵峰、治安大队大队长杨和平分包该案。在寻找高某无果的情况下,王贵峰带领办案民警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走访。走访中他们得知,刘玉文伤残后,全家人的生活重担落在他年迈的父亲肩上。而他的母亲因无钱买药,病情不断加重。“一家人都靠玉文挣钱养家,他受伤后家里连买点鸡蛋都舍不得。”当着办案民警的面,他的母亲边抹泪边说。
在走访高家时,王贵峰将刘家的困境如实地讲述给高某的哥哥听,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协调双方关系,最终感动了高某的哥哥。几天后,他就凑齐8万元现金主动交到了项城市公安局。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当项城市公安局得知刘玉文因工伤导致一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后,号召全体干警为他捐赠一辆“爱心轮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