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猛
项城市高寺镇的夏某一年内先后将3名弃婴贩卖给他人,近日,他和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张某均被项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2002年9月,张某从外地拾回一男婴并将其带回家中。夏某得知后,将男婴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做养子。张某从中得赃款1.45万元,夏某得到500元中介费。两个月后,夏某将村民张某某(另案处理)从外地拾回的一女婴以18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做养女。11月,夏某又把村民张建(化名,另案处理)从外地拾回的一女婴以8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做养女。线索提供 牛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