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彭 慧
本报讯 由于需要汇6万元钱给外地出差的家属急用,昨天上午,武警周口支队的李警官到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汇款,却被银行拒绝,称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证(简称警官证)不能作为有效证件,因此不能受理,郁闷不已的李警官向本报打来热线反映此事。
据介绍,昨天11时许,李警官来到位于周口市区交通路与文明路交叉口的建行营业网点,准备给在宁夏银川出差的家属急汇6万元钱,但他掏出警官证办理业务时,却被工作人员以未提供有效证件为由拒绝,李警官十分不解。由于其身份证正等待部队集体办理,且他今年7月份持警官证刚在建行某营业网点办理了信用卡和工资卡,为何这次银行就“不买账”了呢?再细追问,工作人员称如果要汇钱,或提供驾驶证,或到所在部队开具证明。据悉,按照国家规定,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警官证等都系有效证件,李警官没有驾驶证,且到部队开证明手续繁琐费时,这让他感到难以接受。
对此,该建行营业网点一名刘姓经理解释说,根据今年6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下发的文件规定,当客户办理单笔超过5万元的大额取款或汇款,在部队未发放居民身份证的情况下,客户本人则应提供所在部队证明,才能给予办理。因此目前该行只视身份证为有效证件,户口簿、军官证、警官证等均不在此列。至于此前为何能持警官证办理信用卡时,刘经理未给予正面解答,她声称,大笔存、取、汇款业务需要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当天,银行方面帮李警官借用他人身份证,以他人名义向其家属将钱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