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时评/综合
 
 
 
2009年10月3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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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减负”
应打“持久战”

  □田孝臣

  

  为给中小学生减轻负担,今年9月初,河南省教育厅出台了《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对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补课及家庭书面作业等进行了详细规范。

  无疑,这一“减负令”出台的初衷是好的,在现实中也有很好的操作性。然而,笔者调查发现,这一“减负令”实施后,广大师生一片叫好。学生为他们能细嚼慢咽地吃饭、能正常地睡觉、能有双休日而高兴。老师为他们能过上双休日、能正常休息而兴奋。只是这种“幸福”没有持续多久,学校就开始逐步违规,使得“减负令”的执行大打折扣。

  近10年来,全国各地地方政府部门和教育部门下发的“减负令”多如牛毛。如郑州市教育局2004年就明确表示,小学、初中、高中组织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否则就是违规。2007年春季学期开始后,郑州市调整了学生的作息时间,要求中小学校早晨8点前不得安排集体教学活动,设立了学生到校的最早时间和放学的最晚时间,还要求小学和初中限制学生每天的作业量。然而这些“减负令”,又有几个能得到认真地贯彻和落实呢?

  深究“减负”行动屡次失败的原因,笔者认为,这与“减负令”出台后缺乏长期、有效的监管有重大关系。查看道道“减负令”成空的过程,可以看出,在“减负令”出台初期,学校还是对其进行了严格执行的。究其原因,是“减负令”刚刚实施,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对这项工作进行了细致的安排和部署。在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各个学校当然不会“顶风作案”,而是给主管部门一些“脸面”,遵令而行。至于“减负令”最终成空,那是因为主管部门逐步放松了监管,对各个学校的违规情况不管不问。在这种情况下,历经了多道“减负令”的学校当然会“故伎重演”,把“减负令”抛到脑后,恢复原状。

  这个学期还有大约3个月时间,河南省教育厅出台的这道“减负令”的命运是与以前的一样,还是主管部门及时加强监管、保证禁令落实,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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