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王丽丽
实习生 刘 萌
本报讯 “就因为没有使用这家饭店提供的一次性消毒餐具,服务员对我们爱答不理!”1月20日,市民徐小姐和朋友在周口市区汉阳中路一家饭店,因拒绝使用收费消毒餐具,无奈吃了一顿“自助餐”。
徐小姐介绍,当天她和朋友到汉阳中路一饭店吃饭,点菜前她告诉服务员要使用店内的免费餐具,服务员说店里只有这种一元消毒餐具,徐小姐和朋友起身就要离开。饭店管理人员当即过来让服务员给徐小姐拿店内消毒处理过的餐具。“可就餐时请服务员帮我们倒水、拿纸巾,人家根本就不理,我们只好自己忙活。”
市消协工作人员介绍,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餐饮企业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消毒合格的餐具,并承担相应消毒费用,不得将此转嫁给消费者。如果消费者就餐前拒绝使用收费餐具,饭店应当立即换用该店免费餐具。如果就餐时饭店主动提供消毒餐具,并未向消费者说明需收取费用,消费者在买单时可拒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