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今年起,我省低保之外的困难群体将享受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日前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传来消息,今年我省各地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使社会救助这张社会安全网更加密实,更好地发挥“托底保障”作用。
提高五保对象供养标准
今年,我省将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强化分类施保措施,增加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等特困低保家庭的生活补助。2009年,我省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省委省政府把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列入“十项民生工程”,要求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集中供养年标准不低于2000元,分散供养年标准不低于1200元。
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省民政厅厅长杨云说:“临时救助是民政部门的一项传统工作,在低保制度建立之后,临时救助工作受到了很大削弱。但是,临时救助制度的功能不可由低保或其他救助制度代替。”
杨云说,临时救助一方面可以为遇到临时性、突发性事件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低保边缘家庭和人户分离家庭提供一次性救助服务,使低收入群众能够渡过暂时难关。另一方面,针对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退出机制”不健全、低保人数只增不减、政府负担越来越重等问题,临时救助制度是很好的补充性制度安排,可以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使社会救助这张社会安全网更加密实,更好地发挥“托底保障”作用。
省民政厅要求,今年各地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政府财政投入是主体,各地要争取将临时救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鼓励给高龄老人发津贴
当前,我省有60岁以上老人近1200万人,占全省人口的12.43%。我省将把建立适度普惠老年福利政策和养老服务体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的一项重点。将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财政补贴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特困老人、孤老、高龄老人提供照料服务。特别要做好城市“三无”老人供养和照料服务工作,通过公办社会福利机构供养、政府购买民办养老机构收养服务、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等多种放式,为他们提供生活照料服务。要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