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洪涛
本报讯 太康县一村支书王某聚众殴打农电工,致农电工魏某轻微伤偏重。4月20日,王某赔偿魏某住院期间医药费近5000元,并公开道歉。
4月7日,为确保辖区供电线路安全运行,太康县电业局独塘乡供电所组织人员清理树障。16时许,在清理该乡某村的树障时,该村村支书王某满身酒气的带领一些不明真相村民,对供电所人员进行围攻阻挠。“这是县委下发的文件……”该所农电工魏某向其解释时,王某指使5~6个村民上前把魏某按倒,拳打脚踢,致使魏某脸上、身上多处瘀伤。随即,供电所人员拨打了独塘乡派出所电话报警,民警赶到后,将受伤的魏某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后经医院鉴定为轻微伤偏重。
事后,王某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承认错误,愿意负担一切医疗费用,最终,王某赔偿魏某近5000元医药费,并公开道歉。线索提供 许栋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