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教28年,有两件事一直忘不了。
一件事发生在1982年3月,那时我在村小学教二年级语文、数学。那天上午第三节课,有7名学生迟到了,还嘻嘻哈哈地不在乎。于是,我让他们在教室前门与相邻窗户之间站成一个纵队,然后开始说教。说到激动处,我右手食指直点一个大个子的眉心。没有想到,因为大个子下意识地后仰,其他同学短时间内又没法挪动,全都东倒西歪倒在地上。当时,我惊呆了。后来,家长们也到学校给我赔不是,个子最小的那个学生家长还在我面前打了孩子两个耳光。
另一件事发生在1982年10月,那时我教初三年级的历史课。在讲“金田起义”章节时,有一句洪秀全屡试不第后创立了“拜上帝教”的文字。当我正在写板书时,身后传来了一个怯怯的声音:“老师,为什么洪秀全考不上秀才呀?”我认为这个学生在出洋相,转身就来了一句:“你问洪秀全去。”学生们哄堂大笑……
去年,我去买冰糕的时候,碰到了一个我当年的女学生。我让她帮我寻找当年给我提问题的那个学生。没想到,她嘿嘿地笑着说:“苗老师,那人就是我呀!”我一愣,郑重地对她说:“你先不要卖东西,我现在给你讲讲洪秀全没有考上秀才的三条原因。”
28年来,我常常想起这两件我很后悔的事。这些年,我没有打过任何学生,在课堂上,我也很重视提出问题的学生。我知道的东西,就给人家讲清楚;我不知道的,就查资料后再讲,不盲目地批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