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王丽丽
本报讯 眼下正值春耕生产之际,随着农资产品的旺销,消费者对于此类产品的咨询、投诉也日益增多。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截至目前,该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共接到各类有关农资方面的咨询、申(投)诉近百件,涉及产品质量、防伪标志、售后服务等问题。
为防止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12315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要增长“农资打假”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提升自我维权意识,在购买和使用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商品时除要货比三家,多看、多听、多问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不要购买流动商贩和无证、无照经营单位的农资。经营种子的单位,须持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质量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要认真查看包装和标签是否规范、完整,有没有合格证,标签上应注明登记证号、批准证号、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使用说明等。不要购买散装种子、农药和化肥。
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不要单凭经验购买和使用农资,避免使用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要保存好购物凭证。购买农资产品时,要向经营者索要发票、信誉卡,而且要准确地标明购买时间、产品名称、数量、等级、规格、价格等重要信息,以备出现质量等问题时,作为索赔依据。不要接受个人签名的字据或收条,注意保存种子、化肥、农药外包装和少量原品。
另外,当农资质量出现问题或使用农资产品造成损害时,要及时收集和携带相关证据向工商、质检、农业部门或消协申诉或投诉。线索提供 吴顺凯 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