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60年代初,我谈恋爱了。女友因其父母均无工作,其工资总是悉数上交,她没有零花钱,但一身洗得发白的工作衣却常常是笔挺的,也从不要我一分钱,我给她也不要。我穷、我抠,自认为交上这样的女友很幸福。
结婚后,妻子月工资35元,我一直是30元。有两个孩子后,妻子辛辛苦苦上班,辛辛苦苦照顾着娘家和婆家,从没嫌我工资低,从没嫌我这个“臭老九”没出息。她任劳任怨、默默付出,每日见到她那奔波忙碌的身影,我心里有点酸酸的,觉得和这样的女人生活在一起很踏实、很幸福。
后来,我当了个小领导,常常在她做好午饭时领着客人到家里。那时我们一切供应都得凭证凭票,买个菜也得跑十几里路。妻子只好把饭端给客人吃,自己常常空着肚子跑去上班。我知道对不住她,但也常常为她能给我这个“领导”面子,能顾全大局而感到幸福。
我患急病住院了,她跑前跑后,一下班又是送饭,又是找药,忙得她往往吃不好饭。而我呢,躺在病床上安心养病,我并不觉得痛苦,而是觉得幸福。有时为工作我回家晚了,她总是扯着嗓子吵我;夜里我在学校值班,她不放心,偷偷跑去“查岗”。我偷偷发笑——像我这样对不起观众、有碍市容的长相她却不舍松手,证明她在乎我、爱我,所以我感到很幸福。
2007年下半年,我彻底走下了讲台。我曾暗暗发誓:我不能老是独自享福,应该让幸福换换位,让辛苦了一辈子的妻子也享享福。所以,我去哪就带她到哪,让她享受一下夫唱妇随的幸福;她不舍得买、不舍得穿的衣服,我给她买、让她穿,让她享受一下“老来俏”的幸福;她不舍得吃的东西,我给她买,与她共享,让她享受一下“同舟共济、有福同享”的滋味。我曾带她去过北京,和她同登长城,同游颐和园;到过上海,同游黄浦江,同登东方明珠电视塔,让她看看大都市的繁华。我计划着攒一年钱就外出旅游一次,让她感受一下外面世界的精彩。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08年4月,妻子遭遇了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头部连续做了四次大手术,住院8个多月。我一天也没离开过病床边,不惜重金、不惜气力、不弃爱心。妻子现在除了失语、脑神经恢复尚差外,基本上能半自理。在康复期间,我给她请最好的医生予以会诊,给她买最好的气垫床不让她生褥疮。出院后,我又为她买了医用床,最好的补品、食品让她食用。我给她端屎端尿、擦洗身子,天天陪伴,夜夜服侍,不让她受罪。我冬天买电暖器让她暖暖和和过冬,夏天有电扇让她凉凉快快度夏,平时不让她寂寞孤独,吃饭以她为中心,活动以她为主体,休息以她为先导,让她快快乐乐养病、舒舒服服生活。
大家都说我瘦了、苦了、老了,我却认为我应该把幸福让位于妻子,只要妻子日日夜夜沉浸在幸福之中,只要她认为因有我而幸福,我就心满意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