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王丽丽
本报讯 昨日,市卫生局与河南省胸科医院正式签署新农合直补定点协议。这标志着,即日起,我市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河南省胸科医院住院时,不出医院,即可拿到新农合的报销款,享受住院直接报销的新农合政策。
以往,我市参加新农合的农民要到省级医院看病,医疗费要先自己垫付,出院后再拿缴费单、病历复印件等到当地新农合管理办公室按比例报销。而实施“新农合直补”体系后,凡我市参加新农合的农民转诊到河南省胸科医院,需要报销的费用,会由医院直接补助给农民,之后医院再和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对账结算。医院将指定专人办理有关新农合报销、费用减免等事项,为参合农民提供质优、价廉、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市卫生局负责人介绍,2003年,我市首先在太康县进行了新农合试点,2008年新农合制度在我市10个县市区全面推开,实现了全覆盖,参合率89.25%;2010年,我市参加新农合的农民达921.45万人,参合率97.37%,基本覆盖全体农村居民。但是,如何方便广大农民群众域外就医,提高报补效率一直是困扰我市新农合发展的瓶颈。与省胸科医院签订新农合直补协议后,将为我市有效解决农民群众转诊就医提供平台,这是我市推行“当地参合,异地就诊”、“市外转诊,定点医院现场兑付”模式的实践和尝试,也是一项新的便民、惠民之措。
线索提供 岳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