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猛
本报讯 福建男子黄某伙同他人采用群发手机短信的方式诈骗现金30多万元。6月9日记者获悉,项城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福建省安溪县农民黄某2009年在广州打工期间,得知用手机发短信骗取钱财来钱快后,伙同他人购置了一套群发短信设备。7月9日,黄某等人(其他人另案处理)开始向不特定手机用户群发手机短信实施诈骗。当日下午,项城市的王某接到了朋友李某让其汇款的手机短信。正当王某准备到银行汇款时,他又接到了黄某发来的手机诈骗短信,对方让其汇款36.9万元。王某也没多想,就把钱汇了。当晚,王某接到李某的电话后,方知上当受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发后,警方很快锁定了犯罪目标。9月12日,项城警方在广州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一举将正在分赃的黄某等人抓获,当场缴获作案工具台式电脑主机1台、群发器3组、手机23部。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线索提供 牛凌峰 龚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