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高洪驰
本报讯 2008年1月,西华青年赵阳与司华经媒人介绍订立婚约,后因性格不合分手。赵阳要求司华退还所送彩礼6000元,司华仅退还3000元,双方为此引发纠纷并发生械斗。最终,不仅赵阳被处以治安拘留,还引发了3起民事官司。近日,该县清河驿法庭几经周折成功调解,使几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09年12月29日晚上8时许,赵阳和其哥赵光带领本村十几个年轻人到司华家中讨要剩余的3000元彩礼,话不投机,双方发生殴斗。赵阳、赵光等人砸坏司华家中不少物品,并将司华的哥哥司明打成轻微伤。司明后被家人送到医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7000多元。
案件发生后,赵阳、赵光等人连夜逃往外地。西华县公安局对赵阳、赵光作出治安拘留决定。由于赵阳、赵光潜逃在外,拘留手续没能及时执行。司明对赵阳、赵光提起诉讼。
今年3月份,得知赵阳回到家中,西华警方对赵阳进行了抓捕,并执行治安拘留。赵阳从拘留所出来后,即以司华没有退还剩余的3000元彩礼为由,对司华提起诉讼。同时,赵光也聘请律师,以在冲突中司明等人把自己打成轻微伤为由,提起对司明等人的诉讼。这样,一份退婚彩礼引发了3起民事案件。
清河驿法庭工作人员接到3起诉讼后,认为这起因退还彩礼引发的民事纠纷,发展成殴打致伤害案件,如果再处理不当,势必引起新的纠纷。而要从根本上解决几方的纠纷,这3起案件必须捆绑在一起同时调解结案。
定下办案思路后,清河驿法庭分别传唤几方当事人到法庭,从人情、亲情、法理几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在此基础上,6月6日,法庭安排几方当事人到法庭进行第一次调解,由于双方对赔偿数额分歧较大,调节未果。
第二天,法庭继续对赵阳及其家人做思想工作,经过耐心调解,几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司华退还赵阳3000元彩礼;赵阳赔偿司明医疗费7000元;赵光撤回对司明等人的起诉;司明撤回在公安机关对赵光的控告。几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线索提供 王哲生 安连民